幼儿园招生须知
长幼园2018年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招生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 招生数量
1.小班招收幼儿数,共计100人;
2.中班补录幼儿数,共计18人;
3.大班补录幼儿数,共计25人。
二、 招生对象
1. 小班: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年满3周岁)
2. 中班: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年满4周岁)
3. 大班: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年满5周岁)
三、 报名时间
1.2018年8月17日张贴招生须知,并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平台、各种工作群、教师朋友圈、现场咨询等多渠道广泛宣传招生信息。
2.2018年8月 21日—8月23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随来随登,逾期不候。(3天时间)
3.2018年8月 24日12:00前以电话形式通知被录取新生家长,同时以公告的形式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公示5天。
四、 报名条件
1. 本地户口的幼儿,需持幼儿所在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幼儿所在页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幼儿保健手册原件作为有效凭证(缺一不可),按指定时间到幼儿园办理登记,并如实填写《长兴岛经济区幼儿园入园申请表》,其它证件不予受理。(有入园需求的家长,请登录幼儿园网站:xx园内公告栏自行下载《长兴岛经济区幼儿园入园申请表》,认真填好后于报名当日带到登记现场。)
2.非本地户口的幼儿,除了出具上述材料外,还需出具其父母在本地的住房证明及父亲或母亲一方本地工作证明材料,两样手续缺一不可。(住房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凡前来报名的家长,需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园资格,并进入长幼园失信名单。
五、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须知内容操作。
2.对于登记在册符合以上条件的幼儿信息,对照本次招生数量按照幼儿生日从大到小的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3.试运行期间,不适应集体生活或有健康问题的孩子不予录取。
4.录取期间家长须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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